为规范公有住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西南大学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在租公有住房集中清理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现将公有住房集中清理调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理调整范围
清理调整范围为北碚校区范围内产权属于西南大学的在租公有住房,不含已出售办证的住房和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学府小区、学苑小区腾空房。
二、清理调整安排
(一)“一类”在租公有住房认定
承租人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认定申请表,经审核符合租住条件的,在认定通过后1个月内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否则纳入非“一类”在租公有住房进行清理。
(二)非“一类”在租公有住房清理
未认定为一类租住的,均纳入周转租住(二类租住)进行清理调整。
1.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可按合同约定继续租住,合同到期后须退回在租住房,也可提前退房。
2.无租赁合同或原合同已到期的:
(1)教职工、去世教职员工配偶、国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的教职员工子女租住的,按工作方案及相关通知要求,若符合续租条件,应于2021年12月20日前提交续租申请表,经审查通过后1个月内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符合续租条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续租申请或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须在2022年1月20日前退房。未按期退房的,从2022年1月21日起,按20元/平方米·月收取房租,并逐月按10%提高租金标准直至收回房屋。
(2)其他人员租住的,须在2022年1月20日前退回住房。未退回住房的,从2022年1月21日起,按30元/平方米·月收取房租,并逐月按10%提高租金标准直至收回房屋,必要时学校可强制收回(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水电气供应、限制进出校园,解除劳动关系等措施)。
三、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学校公有住房清理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负责受理申请、签订合同、接收退房等相关工作。
办公室地址:后勤保障部201办公室(西师街综合楼),联系电话:68251295,68253221。
西南大学公有住房清理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南大学后勤保障部代章)
2021年10月11日
《北碚校区在租公有住房集中清理调整工作方案》(西校〔2021〕23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