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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意向合作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5 09:09:1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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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供应商服务质量,现面向重庆市内注册企业征集学校修缮工程及基建工程相关配套服务工作的意向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业务类别及数量

勘察类(3家)、质量检测类(5家)、设计类(4家)、

施工类(5家)、监理类(3家)、造价咨询类(4家)

二、意向合作期限

2024年2月起2-3年。

三、一般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专技人员、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等;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无任何被强制执行的经济纠纷案件等情形;

7.无作为被告的重大涉诉案件和被强制执行案件;

8.不得存在以下任何情形: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6分;

③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

④被国家、重庆市(含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⑤被国家、重庆市(含区县)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承揽新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西南大学有服务质量不高、工程质量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行为的。

四、工作内容及特定资格要求

(一)勘察类

1.业务范围:承担勘察费用估算在50万元以下的勘察任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提供满足规范要求并通过学校委托的相关部门审查的勘察报告,提供相应的技术和咨询服务,协助学校完成建设项目的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及后期服务。

2.结算标准:基建工程项目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取费后下浮30%。

3.工作要求:下达工作联系通知两小时内,主要工作人员须到学校进行工作对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具体要求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4.特定资格条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近两年内具有类似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工程勘察业绩至少3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勘察任务的能力。

(二)工程质量检测类

1.业务范围:承担检测费用估算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工程相关的质量检测服务(有特殊要求项目除外)。按照委托人要求承担各类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具体检测内容以委托人出具的项目图纸或经委托人确认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出具的检测项目清单等要求为准。

2.结算标准:检测总价报价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管的通知》(渝建质量[2023]29号)取费后下浮30%,单价不得超过《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参考价格(2023版)》。若实际检测超过合同签订(总报价)金额,则按合同签订金额进行结算,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则按实结算。

3.工作要求:下达工作联系通知两小时内,主要工作人员须到达学校进行工作对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具体要求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4. 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综合类丙级以上资质,近两年内具有同类或类似企事业单位工程检测业绩至少3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检测任务的能力。

(2)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除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综合类资质外其他专项资质;

②具有专项工程检测业绩。

(三)设计类

1.业务范围:承担设计费用估算在50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设计(有特殊要求、特殊资质项目除外)。按照要求承担建筑工程(含消防)、室内外装修装饰、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等设计任务,包括设计内容相关的现场勘察情况的详细描述、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等,具体设计内容以业主出具的项目设计任务书和相关要求为准。

2.结算标准:修缮工程项目设计费用按工程清单招标限价的3%计取后下浮22%。

3.工作要求:为提高工作沟通效率,意向设计单位承担项目期间须安排一名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常驻西南大学,工龄满5年以上。其他要求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4. 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两年内具有同类或类似企事业单位工程设计业绩至少3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设计任务的能力;

(2)设计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资质。参与项目的设计人员至少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工龄3年以上。

(四)施工图审查类

1.业务范围:承担审查费用估算在20万元以下的施工图审查项目(有特殊要求项目除外)。为学校工程项目施工图及勘察设计文件提供审查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报告审查、房屋建筑工程(含消防、节能、绿建、门窗栏杆深化等)、边坡基坑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人防工程、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智能化、边坡可行性评估等内容的审查,及时提交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技术报告书,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结算标准:收费标准参照《重庆市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设协字【2019】05号)下浮25%,若审图费用仅为基础价5000元,则不再下浮。

3.工作要求:下达工作联系通知两小时内,主要工作人员须到学校进行工作对接,其他要求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4. 特定资格条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业务范围满足:房建一类(含超限高层)、勘察一类的要求。近两年内具有类似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工程的审查业绩至少3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审查能力。

(五)维修项目施工类

1.业务范围:承担费用估算在60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维修改造项目(有特殊要求、特殊资质项目除外)。完成学校指定工程项目的踏勘、设计、概算编制、施工、保修等所有工作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结算标准:按重庆市2018年相应计价定额及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配套文件执行,按工程总造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前下浮20%后进行结算。

3.工作要求:下达工作联系通知两小时内,项目主要工作人员须到学校进行工作对接。其他要求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4. 特定资格条件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近两年内具有同类或类似企事业单位工程施工业绩至少5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六)监理类

1.业务范围:承担监理费估算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监理(有特殊要求项目除外)。

2.结算标准:工程项目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标准取费,按工程量清单招标限价的3.3%计取后下浮25%。

3.工作要求:为便于工作交流沟通,意向单位须安排一名建筑专业监理人员常驻西南大学,工龄满5年以上。其他要求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4. 特定资格条件

①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承担过单项合同监理费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拟承担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1名必须是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可作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必须是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以下情况优先考虑: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派常驻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或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监理费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七)造价咨询类

1.业务范围:承担服务费在20万元以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特殊要求项目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重要材料核价、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等施工阶段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质量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GB/T51095-2015》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

2.结算标准:按渝价【2013】428号文清单计价方式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收费标准下浮40%(单个项目最低收费5000元/个)。

3.工作要求:为便于工作交流沟通,意向单位须安排一名造价咨询人员常驻西南大学,工龄满五年以上。其他要求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4.特定资格条件

近两年内具有同类或类似企事业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或者跟踪审计业绩至少5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万。

拟派出的造价咨询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工作;造价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具有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专业造价咨询能力。

因回避需要,为学校审计部门正在提供跟踪审计咨询服务单位不在本次意向合作范围。

五、资料提交要求(资料清单)

(一)公司资质: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及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企业资质信息的信息截图。

(二)人员资质:须提供相关类别的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2023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人员信息的信息截图。

(三)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的信息截图。

(四)基本资格证明:须提供企查查截图,证明公司无法律经济纠纷或被强制执行案件,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截图证明未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名单。

六、其他说明

1.学校后勤保障部将对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查询核实,若查询结果与单位提供资料情况不符,一票否决。

2.本通知用于有意合作单位征集,具体每个项目的发包,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3.本通知挂网期限: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

4.报名材料递交时间:截至2024年1月15日上午11:00

5.材料递交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后勤保障部计划科233办公室,联系人:颜菲尔,联系电话:023-68253742.

6.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西南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4年1月4日

西南大学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意向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