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详细排查高坠安全隐患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防高坠专题会议精神,经学校研究,请各单位参照下列标准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房屋和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排查,摸清下列情况:
1. 三楼(含)以上教室(实验室和特殊通风要求的除外)、公共走廊、厕所等区域可开启的外窗。
2. 栏杆高度低于1.2米的室外走廊、内天井、回廊、室外楼梯、上人屋面、临开敞中庭;栏杆高度低于1.05米的室内楼梯;高度低于0.9米的窗台。
3. 净宽度大于20 cm的楼梯井。
请各单位于10月12日前将排查情况(楼栋、房间号、数量等)统计汇总后电子档、纸质档报后勤保障部综合科(西师街综合楼207办公室),并注明联系人。
学校将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继续在相关区域加装防高坠安全防护措施。如因工作疏忽、统计遗漏等原因造成的高坠安全事故,学校将严肃追责!
附 件:高坠安全隐患统计表
联系人:路雨 何丽伟
电 话:68252266 邮 件:1577735328@qq.com
后勤保障部
2022年10月7日